一、院内投诉处理程序
受理投诉后于1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,5个工作日内办理办结,涉及多个科室,需组织、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投诉事项,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,对不能按期办结的需阶段性回复,应告知投诉人办理进度,积极办理、及时办结。
二、院内投诉渠道
医院24小时受理投诉,可通过现场、电话进行投诉,具体如下:
1、医疗服务监督电话:81636116
2、行风监督电话:81636116
3、服务监督电话:81636700
4、医保咨询电话:81636117
5、医疗服务收费电话:81636175
6、院长热线:15653256177
7、夜间行政值班电话:156666878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