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工内部投诉是指医院内部职工(以下简称投诉人)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方式对医院或科室及个人在医疗、服务、管理及环境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,对违法违纪、失职行为提供线索、反映情况的行为。
一、内部职工投诉渠道有
来电:病人服务中心电话(85623278)
来访:病人服务中心
来信:门诊大厅意见箱
二、内部职工投诉流程
1、病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,须认真填写《职工院内投诉记录单》,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会同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办理。
2、投诉承办科室接到职工投诉后,应当及时向当事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、核实情况,当事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。
3、投诉承办科室在查清事实、理清责任的基础上与病人服务中心一起提出处理意见,根据情况汇总材料,上报分管领导,并将最终处理意见反馈至投诉人。
4、由病人服务中心做好投诉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注意事项:
1、投诉人必须提供详细资料,并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,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。
2、 投诉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投诉人的情况。
三、办理时限
具备办理条件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,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及时反馈投诉人。